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希望從今天起,我再也不要想起這件事…
2008年2月12日,是我這一生做下一個錯誤決定後的起點,往後的一年兩個半月,竟是給這個錯誤的刑期.
從那天我才知道,道貌岸然這句成語是甚麼…,也才知道我曾經以為可以尊敬的前輩,竟然比不上一個在路邊販賣玉蘭花的小販,他們也是為了生活,但選擇有尊嚴的活下去也不願意為了一己之私而出賣人…雖然他們不若有一個經理的身分地位,但是面對嚴峻的生活挑戰,還是挺直腰桿向前走…至少可以活的心安理得.
我活了三十四年,第一次將憤怒放在臉,身及心上..相信認識我三十四年的家人,朋友都知道.我真的生氣了…
有人告訴我,你就當他都贏了,不就好了…但我不是釋迦摩尼…也不是耶穌基督…我只是個人,真的我沒找人弄他已經是佛心來的…
我要走了,這個讓我不開心的地方,但我捨不得這裡這裡的好朋友…真的…
2009/03/02 在會議上,如何汙辱我的事,我本來要找律師告,不代表我算了…再放肆點,我有法律追溯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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